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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中心】109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學程-20學分班 第一期 招生中

原住民族語言臺東學習中心 109學年度原住民族族語師資培育學程-20學分班招生中

  • 目的:

培養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強化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教學專業知能及族語能力,並有效提升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質量;另培育原住民族語言專業,強化族語傳承與發展之深度與廣度。本校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促使原住民族語師資具備多元文化教育專業,以傳承原住民族語言、培育原住民族多元人才。

  • 招生對象:

本校在籍學生,未來有意擔任阿美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等之族語教學者,或非本校在籍學生但具備下列身分之一者:

  1. 臺東縣已具備合格教師證之原住民籍儲備教師
  2. 臺東縣原住民籍中、小學正式教師
  3. 臺東縣族語支援教師
  4. 臺東縣中小學教師
  5. 臺東縣公務人員
  6. 臺東縣中小學儲備教師
  7. 有興趣從事族語教學者

*各班人數至多30人,選課人數額滿則依序審核資格。

  • 招生人數:

每班以30人為原則,如未達15人本中心保留開班之權益。

  • 開班起迄時間:(本中心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至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請參考臺東大學行事曆)

  • 課程內容:

(一)族語教學知能課程(共同課程):6科12學分。

(二)族語課程(依族語別分班上課):4科8學分。

學期

班別

學分

備註

109-1

(109/9/14-110/1/18)

族語(一)

魯凱語(一)

2

布農語(一)

2

排灣語(一)

2

阿美語(一)

2

卑南語(一)

2

達悟語(一)

2

原住民族教育

2

教學知能課程。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

2

教學知能課程。

109-2

(110/2/22-110/6/18)

族語(二)

魯凱語(二)

2

布農語(二)

2

排灣語(二)

2

阿美語(二)

2

卑南語(二)

2

達悟語A(二)

2

族語結構

魯凱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布農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排灣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阿美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卑南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達悟語

2

教學知能課程。

110-1

(110/9-111/1)

族語(三)

魯凱語(三)

2

布農語(三)

2

排灣語(三)

2

阿美語(三)

2

卑南語(三)

2

達悟語A(三)

2

族語評量與測驗

2

教學知能課程。

族語教材教法

2

教學知能課程。

110-2

(111/2-111/6)

族語(四)

魯凱語(四)

2

布農語(四)

2

排灣語(四)

2

阿美語(四)

2

卑南語(四)

2

達悟語A(四)

2

族語教學觀摩及教學實習

2

教學知能課程。須已修畢「族語教材教法」。

備註:

1.族語課程均為必修,須依序修習,如未通過族語(一),不得修讀族語(二),以此類推;教學知能課程均為必修。

2.如學員已取得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認證者得免修習族語(一)~族語(三)課程;取得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認證者得免修習族語(一)~族語(四)課程。

3.族語學分班之族語課程可採認本中心族語學習班課程:

  (1)修畢族語初級班者,可採認族語(一)課程;

  (2)修畢族語中級班者,可採認族語(二)課程;

  (3)修畢族語中高級班者,可採認族語(三)課程。

  (4)修畢族語高級班者,可採認族語(四)課程。

4.學員依規定須修畢完整學程20學分(須經授課老師成績評定合格且缺席未超過該課程1/3時數),始由本中心授頒「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結業證書。如未修畢或修習完整課程之學員可自行至本校教務處申請修課成績證明以為修課證明。

  • 報名時間及方式:校外人士受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1日下午5:30止。

(一)申請方式:

  • 國立臺東大學在籍學生

如為本校在籍學生,選課時請登入校務系統進行選課。

1. 109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作業階段:

   (1)109/8/24(一)~109/8/31(一)本校學生網路初選

   (2)109/9/4公布網路初選結果

2. 開課單位與班級:

   (1)開課單位(AH01)師培中心學程組

   (2)開課班級原民族語一

選課作業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上課日

在籍學生選課

網路初選:8/24()~8/31()

初選結果:9/4()

網路加退選:9/14()~9/18()

線上餘額加選、特殊個案加退選:9/21()~9/25()

9/14()正式上課

選課方式

校務系統→(AH01)師培中心學程組原民族語一

  • 非國立臺東大學在籍學生(校外人士)
  1. 填寫學程報名表、隨班附讀表(如附件),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親送或郵寄至: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臺東大學臺東校區行政大樓E505辦公室,原住民族語言台東學習中心收。
  2. 或以電子郵件寄至yijing1989@nttu.edu.tw,寄件後煩請來電確認。
  3. 本中心將於本校學生網路初選結束後,方審查校外選課者資格,錄取名單將於109/9/1~109/9/11公佈於原發中心網站(https://rise.nttu.edu.tw/)

選課作業

報名準備資料

錄取通知

上課日

校外學員選課

  1. 學程報名表
  2. 隨班附讀表(2吋大頭照)
  3. 身分證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 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影本(無則免)

9/1()-9/11()

9/14()正式上課

紙本收件處

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臺東大學臺東校區行政大樓E505辦公室

e-mail報名

yijing1989@nttu.edu.tw,寄件後請來電確認(089-341376)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9/8/21下午5:30止,逾時不候。

七、 收費方式

       (一)  依補助單位規定,單門課需收取保證金1000元,成績合格且出席合格即可退費

       (收費方式:於第一週課堂上進行收費,只接受現金繳交方式;退費則由校內匯款

             至學員帳戶,請於上課第一週備妥保證金與帳戶影本(郵局、合庫為佳),非郵局、合

             作金庫帳戶資料,屆時退款將扣除手續費30元。

八、 承辦人聯絡方式:

  1. 聯絡電話:089-341376/洪小姐;蘭嶼地區:0912334272/張小姐
  2. 電子郵件: yijing1989@nttu.edu.tw

九、 注意事項

  1. 學習時數證明:須經授課老師成績核定合格且缺席未超過總時數1/3。
  2. 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將取消進修資格並請自負法律責任。
  3. 本學程開放蘭嶼地區授課,選課時請注意地域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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