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中心】誠徵族語學習中心兼任族語教師(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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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 |
徵選作業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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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公告(即日起至107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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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寄送或親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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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截止收件:107年10月15日/以郵戳為憑。 親送截止收件:107年10月15日18:30前送至本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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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
107年10月16日~10月22日間召開書面審查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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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審查結果公告 |
107年10月25日前公告於原發中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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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審查-面試與試教 |
※以現場抽籤試教題目。 ※事先準備九階教材第5階1-10課簡案,並自行印製6份帶至審查現場。 |
第二階段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如無法參者,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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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果通知 |
107年11月5日前以手機簡訊、Email通知,並同步公告於原發中心網頁。 ※並依照錄取結果通知,於期限內繳交其他個人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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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中心受原民會委託成立「原住民族語言臺東學習中心」,目標提供臺東縣境內民眾學習族語課程平台,培植通過族語認證人才,未來更期待成為培植本地族語教學師資課程區域學習中心。
二、未來授課對象
1.年滿18歲成人(不限族群);
2.國立臺東大學學生;
3.培育未來有志從事族語教學工作者。
三、甄選對象:具以下資格者均可以報名
(一)必備條件(下列資格2擇1):
1.須通過103年以後族語認證高級(含)以上。
2.通過102年以前原住民族族語認證合格者。
(二)下列資格備一即可:
1.具族語教學實務經驗。
2.各大專校院原住民族教學領域專家學者。
四、甄選語別之族語講師(不分語系):
達悟語、魯凱語、卑南語優先,非上述語言別者也歡迎投遞履歷。
五、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查:書面審查
以郵寄或親送書面資料方式,書面資料包括:
1.徵選報名表(含個人簡歷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族語認證合格證明影本;
3.其他教學證明:各項族語教學經驗相關證明或年資證明、其他可證明足以勝任成人族語教學相關經歷或參與相關研習證明等。
(二)第二階段審查:面試與試教
通過第一階段者,本中心將會以手機簡訊、Email、通知,並於原發中心網頁公告,且安排第二階段面試及試教,相關評分標準參考徵選作業流程及附件;經通知第二階段面試當日無法參加者,視同放棄,不得申訴。
1.試教準備:須準備簡案,簡案格式請參酌附件三
2.試教範疇:九階教材第5階1-10課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選評審委員應確實保密,其本人或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及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應予以迴避。
(二)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錄取人員即取得「107年原住民族語言臺東學習中心」計畫之兼任族語教學教師資格(聘期自錄取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相關聯絡方式: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教學大樓T111)原住民族教育及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收
洽詢電話:089-335147洪小姐、335149 楊小姐。
附件1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族語教師徵選公告、報名表.docx
附件1_第2梯次_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族語教師徵選公告、報名表
附件2_甄選教案格式1070910.doc
附件2_甄選教案格式
附件3_108課綱參考.pdf
附件3_課綱參考
附件4_教案設計參考-屏東阿猴(閩).pdf
附件4_教案設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