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中心】誠徵族語學習中心兼任族語教師
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臺東學習中心」兼任族語教師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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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 |
徵選作業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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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公告(即日起至107年8月24日) |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與「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族語教學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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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寄送(截止收件:107年8月25日(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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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至107年9月1日(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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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
107年08月27日08月30間召開審查會議。 |
延至9/3~9/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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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審查結果公告 |
107年8月31日 |
延至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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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審查-面試與試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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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如無法參者,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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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果通知 |
107年9月21日前以手機簡訊、Email通知,並同步公告於原發中心網頁。 ※並依照錄取結果通知,於期限內繳交其他個人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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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
(一)本中心受原民會委託成立「原住民族語言臺東學習中心」,目標提供臺東縣境內民眾學習族語課程平台,培植通過族語認證人才,未來更期待成為培植本地族語教學師資課程區域學習中心。 為強化原住民族語教學品質,擴增現有縣內境內族語教師人才資料庫,本中心針對「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與「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20學分)之進行族語教學教師徵選,期待縣內更多新血加入族語教學行列。
二、徵選對象:具以下資格者
(一)必備條件(下列資格2擇1):須通過103年以後族語認證高級(含)以上或通過102年以前原住民族族語認證合格者。
(二)下列資格備一即可: 1.具族語教學實務經驗。 2.各大專校院原住民族教學領域專家學者。
三、徵選語別之族語講師(不分語系):阿美語、卑南語、魯凱語、布農語、排灣語、達悟語等語別若干名。
四、徵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查:書面審查以寄送書面資料方式進行審查,書面資料包括徵選報名表(含簡歷)、族語認證合格證明、教學經驗相關證明或年資證明、其他可證明足以勝任成人族語教學相關經歷或參與相關研習等。
(二)第二階段審查:面試與試教通過第一階段者,本中心將會以手機簡訊、Email、通知,並於原發中心網頁公告,且安排第二階段面試及試教,相關評分標準參考徵選作業流程及附件;經通知第二階段面試當日無法參加者,視同放棄,不得申訴。
五、其他徵選作業流程與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六、聯絡方式:089-335149楊小姐、薛小姐。
